(一)符合青年人才认定标准。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、市属事业单位、驻洛高校、我市企业(劳务派遣企业除外)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,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、QS 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(境)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。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,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,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限制。


  (二)申请入住公寓的适用对象应当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(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),且在我市城市区 5 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。

洛阳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扩展

我们县研究生以上学历就可以入驻人寸公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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